巴西圣保罗州快餐及餐饮行业2025—2027年集体劳动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一方为职业类别代表——圣保罗快餐企业职工工会(SINDIFAST)。该职业工会在巴西国家法人登记簿(CNPJ)的登记号为01.480.456/0001-69,注册地址为圣保罗州圣保罗市Jaguaré区Irmã Pia街422号205室,邮编05335-050,以下简称“申请方工会”。
另一方为经济类别代表——圣保罗餐馆、酒吧及类似行业工会(SINDRESBAR)。该经济类别工会在CNPJ的登记号为17.090.637/0001-19,注册地址为圣保罗州圣保罗市中心Largo do Arouche广场290号,以下简称“被申请方工会”。
双方由各自主席在代表权限范围内,依据《联邦宪法》第1条第IV项、第6条主文、第7条主文及第XXVI项、第8条第III项和第VI项、第170条主文,以及《劳动法汇编》(CLT)第8条第3款、第611条主文、第611-A条主文、第613条第IV项及其他适用法律,订立本《2025/2027年集体劳动协议》。双方均应遵守并确保执行下列条款和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基准日期与有效期
本集体协议有效期为2(两)年,期限确定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并维持该类别的基准日期为11月1日。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集体劳动协议适用于圣保罗市范围内快餐企业的雇主和雇员,包括:
直接向消费者销售餐食,供现场消费、到店自取(即“得来速”或“外带”),或者由配送员送至客户住所的企业;
设有服务柜台、自助餐台或自助服务设施,消费者可自行选择餐食,并因服务快捷而在巴西及世界范围内被称为“快餐”“快捷服务”或“休闲餐饮”的经营场所,包括汉堡店、三明治店、塔帕斯餐馆及类似场所;
提供即食餐食上门配送的企业及标准化餐饮连锁企业;
仅通过互联网或应用程序销售餐食、不设线下销售点的虚拟厨房(“暗厨房”);
餐车(food trucks)。
本协议是规范上述雇主与雇员劳动条件的唯一有效集体规范。
第二章 工资调整及最低工资标准
第3条 工资调整
在本集体劳动协议有效期内,应按下列标准进行调整:
I -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a) 自2026年2月1日起,调整5.00%(百分之五);
b) 自2026年7月1日起,调整2.00%(百分之二);
c) 自2026年11月1日起,按照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的全国消费者价格指数(INPC)调整;该指数由巴西地理与统计研究所(IBGE)适时公布;
d) 自2027年4月1日起,调整2.50%(百分之二点五);
e) 自2027年7月1日起,调整2.00%(百分之二)。
II - 其他工资及经济性条款的调整:
a) 自2026年2月1日起,调整4.49%(百分之四点四九);
b) 自2026年11月1日起,按照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的全国消费者价格指数(INPC)调整;该指数由巴西地理与统计研究所(IBGE)适时公布。
第1款 为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工资及经济性条款所适用的调整幅度,缔约双方将在巴西地理与统计研究所(IBGE)公布累计INPC后,立即联合发布通告,告知各自所代表主体应适用的累计INPC比例(预计于2026年11月中旬公布)。
第2款 对于工资等于或高于3,000.00雷亚尔(三千雷亚尔)的雇员,仅保证对3,000.00雷亚尔部分适用本条主文第II项a目和b目规定的调整比例。对超过3,000.00雷亚尔部分适用调整指数所产生的结果,由雇员与雇主直接自由协商。
例如,自2026年2月1日起,工资超过3,000.00雷亚尔的雇员有权获得固定增加额134.70雷亚尔(一百三十四雷亚尔七十分),更高的增幅由其与雇主直接自由协商。
第3款 雇主自2024年11月1日起自愿提前给予的工资增长,应当从上述调整比例中抵扣;但因晋升、同工同酬、学徒期结束或调动所产生的加薪除外。
第4款 对于2024年11月1日之后入职的雇员,或者在该日期之后成立并开始经营的企业,本条规定的工资调整可分别按照雇员入职日期或企业成立日期按比例实施。
第5款 主文第I项规定的调整旨在提高本类别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集体谈判的自然结果。高于《2023/2025年集体劳动协议》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工资,仅按主文第II项规定的指数调整;雇主自愿对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雇员适用第I项所列指数的,不受影响。
第6款 在任何情况下,对工资高于《2023/2025年集体劳动协议》最低工资标准的雇员适用主文第II项规定的调整后,其工资不得低于本《2025/2027年集体劳动协议》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以对雇员更有利的金额为准。
第7款 本集体劳动协议有效期内,不再适用其他工资或经济性条款调整指数。至2027年11月1日基准日届至时,双方仅就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应实施的工资调整进行谈判。
第4条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按下列形式和金额执行:
I - 担任信任职务的雇员:
a) 自2026年2月1日起,每工作月最低工资为2,941.29雷亚尔;
b) 自2026年7月1日起,每工作月最低工资为3,000.12雷亚尔;
c) 自2026年11月1日起,以本项b目规定的金额为基数,按照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INPC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每工作月最低工资;
d) 自2027年4月1日起,以本项c目规定的金额为基数上调2.50%,作为每工作月最低工资;
e) 自2027年7月1日起,以本项d目规定的金额为基数上调2.00%,作为每工作月最低工资。
第1款 为明确2026年11月1日、2027年4月1日和2027年7月1日起应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双方将在IBGE公布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INPC后联合发布通告(预计于2026年11月中旬公布)。
第2款 企业无义务支付本项所列金额;但支付低于该等金额的工资,将使有关职位不再构成信任职务,雇员因而有权获得相应加班工资及夜间工作附加费。
第3款 支付上述工资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即足以认定信任职务,无论是否另行发放职务津贴。如发放职务津贴,该津贴计入本项金额。
第4款 企业可通过集体劳动协议,明确组织内属于信任职务的岗位、相应工资(不得低于本项金额)及岗位说明,并可规定不实行考勤记录。
II - 不属于信任职务的副经理或助理经理:
a) 自2026年2月1日起,月薪制雇员每工作月最低工资为2,237.53雷亚尔,时薪制雇员每工作小时最低工资为10.17雷亚尔;
b) 自2026年7月1日起,月薪制雇员每工作月最低工资为2,282.28雷亚尔,时薪制雇员每工作小时最低工资为10.38雷亚尔;
c) 自2026年11月1日起,以本项b目金额为基数,按照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INPC调整后的金额,分别作为月薪制和时薪制雇员的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