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2025年工资收入者税务指南
引言
根据第193号《所得税法》,自然人的所得应缴纳所得税。应税所得包括商业所得、农业所得、工资收入、自由职业所得、不动产资本所得、动产资本所得及其他所得。
本指南面向取得工资收入的纳税人,说明工资的定义及构成要素、计入工资范围的款项、工资收入的征税方式、计算工资计税基数时可扣除的项目、工资支付的免税待遇,以及年度所得税申报中工资收入可适用的扣除项目、税率表、申报期限和税款缴纳等事项。
1.工资的定义
工资是指雇员基于从属关系在特定工作场所提供服务而获得的货币与实物报酬(以货物形式支付的服务对价),以及可货币化衡量的福利待遇(如提供住房、车辆等)。自然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取得的工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工资体现为劳动者通过体力或脑力劳动从雇主处获取的收益。该收益既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实物或可货币化衡量的福利形式。
工资无论以津贴、补偿、财务责任赔偿金、补助、加薪、预付款、会费、酬金、奖金、临时补助或其他名义支付,或者按照不构成合伙关系的固定收益比例支付,均不改变其工资性质。
1.1 应纳入工资征税的其他款项
无论是否具备工资的通常构成要素,下列款项均视为工资:
- 根据《所得税法》第23条第1款第11项规定,不属于免税范围的退休金、伤残补助、遗属抚恤金等款项
- 为过去或未来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现金、实物及其他利益,
- 向土耳其大国民议会、省议会、市议会议员,以及根据特别法律或行政决议设立的常设或临时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类似人员,因其身份而支付或提供的现金、实物及利益,
- 向董事会、监事会主席及成员,以及清算人,因其身份而支付或提供的现金、实物及利益,
- 向鉴定人、官方调解人、专家、体育裁判及各类竞赛评委支付或提供的现金、实物及利益,
- 以转会费或其他名义向运动员支付的款项及提供的福利,
- 劳动合同终止后,根据互惠终止协议或解约协议支付的赔偿金、失业补偿金、终止工作补偿金、就业保障补偿金等以各种名义支付的款项和援助。
2.工资的组成部分
从所得税角度来看,一笔付款是否应作为工资或其他收入组成部分纳税,将根据以下三个要素判定。若同时满足这三个要素,所得收入将被视为工资征税;否则不能认定为工资。
构成工资收入的三大基本要素如下:
从属于雇主:任何付款被认定为工资的首要条件,是劳动者从属于雇主关系。雇主指雇佣劳动者并在其指令下开展工作的自然人及法人实体。劳动者的从属关系既可通过实际雇佣关系确立,也可依据法律、条例、规章或合同条款确定。
隶属于特定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为开展商业、工业、农业及专业活动而专门划拨或实际使用的场所。对这些场所的
依附关系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隶属关系。服务行为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在实体工作场所内完成。
作为服务对价支付的款项:并非因提供服务而支付的款项,不得视为工资。服务对价可以现金形式(如周薪、月薪等)、实物形式(以物品作为服务对价)或可用货币衡量的福利形式(如提供住房、车辆等)支付。
3.工资豁免条款
3.1.《所得税法》第23条规定的工资豁免条款
根据《所得税法》第23条规定:
- 在村庄或根据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城市内人口不超过5,000人的地区开展业务,且专门从事手工编织地毯和挂毯制造的企业中雇用工人的工资,
- 免缴所得税或未按实际税制纳税的农民所雇用工人的工资,
- 处于地下经营的矿山中进行矿石开采及相关所有其他作业的工人,专门在地下工作期间的工资,
- 由村预算支付给村长及村文书、护卫、伊玛目(宗教人员)、看守等类似服务人员的工资,以及农产品看守人员的工资,
- 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指为私人家庭在住宅、花园、公寓等非商业场所提供日常家务帮佣、乳母服务、育儿护理、园艺管理、门卫服务等专职服务的人员报酬。家庭教育导师工资不适用此项豁免条款。住宅小区雇佣的安保人员、守夜人及会计等工作人员的工资亦不在此列。)
- 艺术学校及同类机构、惩戒所与感化院、慈善工坊中向实习学生、在押人员及弱势群体发放的劳务报酬
- 雇主在工作场所或其附属区域内以提供餐食形式向服务人员发放的福利(若雇主未在工作场所或其附属区域提供餐食,2025年度每个工作日不超过240土耳其里拉的餐补可享受免税待遇。超出部分及以该名义发放的其他福利均需作为工资计税。)
- 在矿山企业和工厂工作的工人,以及依照特别法律必须安置的公务人员和雇员,因获得住房及照明、供暖和供水而取得的福利;此外,将雇主所有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房分配给雇员居住所产生的福利,也可免税。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超过部分对应的福利不适用免税规定。雇主将不属于其所有的租赁住房分配给雇员的,不属于免税范围。
- 雇主为方便员工集体通勤而支付的交通费用(包括为员工提供公共交通卡、车票或相关支付工具所产生的福利),只要每日金额不超过规定标准(2025日历年度为126土耳其里拉),且仅针对工作日发放,即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若以现金形式发放交通补贴、或将交通补贴以可在非交通消费场景使用的礼品卡等形式发放、或在非工作日支付交通费用,则不得享受此项免税待遇。
依据法律设立的退休基金,以及根据第506号《社会保险法》临时第20条款规定的基金所支付的退休金、伤残津贴、鳏寡及孤儿抚恤金,其金额不超过最高级别公务员基于服务年限可获得的相应待遇部分,
- 受第3308号《职业教育法》管辖的学徒工,其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超出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需全额计税),
- ○由外国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的退休金、伤残津贴、遗孀及孤儿抚恤金(若该类津贴由非社会保障体系的私营企业支付,则不在此免税范围内。)
- 对于在法定及实际管理中心均不位于土耳其的有限纳税义务雇主下工作的服务人员,雇主使用其在土耳其境外以外汇形式取得的收入支付给该服务人员的工资;以及 对于法定及实际管理中心不位于土耳其的有限纳税义务雇主,在依据商务部许可设立的区域运营中心内,独家基于该中心经营许可范围雇用的服务人员,雇主使用其在土耳其境外以外汇形式取得的收入支付给该服务人员的工资。
- 经证明每年参加国家级赛事的业余运动员,在雇佣100名及以下工人的企业中支付给一名运动员的工资,或在雇佣超过100名工人的企业中支付给两名运动员的工资。(月薪超过两倍最低工资标准的业余运动员不适用此项免税政策,其全部工资需纳税。)
- 雇主为女性雇员提供的托儿所和日托中心福利。雇主未在工作场所提供托儿所和日托服务时,如女性雇员接受由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经营的托儿所或日托中心提供的服务,且雇主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方而非雇员本人,相关福利亦可免税。每名儿童的月度免税额上限为月最低工资总额的50%(2025日历年度为13,002.75土耳其里拉);超过部分应作为工资收入依法征税。直接支付给雇员的款项及福利也应作为工资收入依法征税。
- 除公共机构外,土耳其航空协会或法定/业务总部位于土耳其的机构中,以执飞为目的受雇的飞机操控飞行员,以及飞行期间在机舱内服务、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证的乘务员,其月薪实际净值的70%;
- 服务人员报酬中,在支付月份适用的月最低总工资额扣除雇员社保基金保费和失业保险保费后所对应的金额(对于超出免税范围的工资收入征税时,在确定计算税款的收入分段金额及税率时需将免税金额纳入考量。应缴税金额将通过按此方式计算得出的税款总额中扣除属于免税部分后确定。因免税而未征收的税款不得超过相关月份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应缴的税额。从多个雇主处领取工资者,此项免税仅适用于其中最高工资额。该免税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于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