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雇员供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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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制度强制性供款
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一经受托人存入雇员的帐户,即全数及立刻归属于雇员。强制性供款的投资回报,亦会全数及即时归属于该雇员。
一般雇员
供款计算方法
雇员及雇主双方须分别向强积金帐户作出雇员 有关入息 的5%的供款,供款金额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限制。
雇主必须以雇主本身的资金为雇员作强制性供款,并须就每个供款期(一般指粮期)从雇员的有关入息中扣除雇员的供款。
就月薪雇员而言,现时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分别为$7,100及$30,000。
按月支薪
| 每月有关入息 | 雇主强制性供款 | 雇员强制性供款 |
|---|---|---|
| 低于$7,100 | 有关入息x 5% | 无须供款 |
| $7,100 至$30,000 | 有关入息x 5% | 有关入息x 5% |
| 高于$30,000 | $1,500 | $1,500 |
非按月支薪
如按日、按周或每半个月支薪一次,雇主须先以每日最高$1,000及最低$280的有关入息水平来计算粮期的上、下限,以厘定供款额。
| 有关入息 | 雇主强制性供款 | 雇员强制性供款 |
|---|---|---|
| 低于下限($280 x 粮期日数) | 有关入息x 5% | 无须供款 |
| 介乎上、下限之间 | 有关入息x 5% | 有关入息x 5% |
| 超过上限($1,000 x 粮期日数) | 上限x 5% | 上限x 5% |
以按周支薪为例,一星期的日数为七天,因此有关入息上限为$7,000($1,000 x 7天),下限则为$1,960($280 x 7天)。
| 有关入息 | 雇主强制性供款 | 雇员强制性供款 |
|---|---|---|
| 低于下限($1,960) | 有关入息x 5% | 无须供款 |
| 介乎上、下限之间($1,960至$7,000) | 有关入息x 5% | 有关入息x 5% |
| 超过上限($7,000) | 上限x 5% | 上限x 5% |
有关入息
有关入息是指雇主以金钱形式支付或须支付给雇员的金额。
包括:任何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
不包括:《雇佣条例》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例子
| 入息项目 | 是否属于有关入息? |
| 1. 工资及薪金 | |
| 第13个月薪金(双粮) | 是(雇员可获发多少个月的薪金乃视乎个别雇佣合约而定) |
花红、奖金
| 是 |
| 约满酬金 | 是 |
| 2. 发还款项/津贴 | |
发还款项性质
| 否(此类款项用以发还雇员因工作所须垫支的开支) |
| 现金津贴 | 是(雇主对于雇员如何使用该津贴,并无规限或要求。) |
| 实习津贴 | 是(雇主为参加职业训练计划的雇员提供的现金津贴) |
假期津贴
| 是 |
| 3. 交通及车辆资助 | |
交通资助
| 否(非金钱利益) |
车辆资助
| 否(非金钱利益) |
以现金形式车辆资助
| 是(雇主为雇员工作便利而支付的现金) 是(雇主为雇员工作便利而支付的现金) |
| 4. 佣金 | |
| 是 |
| 5. 小费 | |
| 由雇主收取的小费 | 是 ( 指经雇主收取的小费,及帐单中所包含的服务费(包括顾客以信用咭签帐时另给的小费)。 款项其中一部分或全部会由雇主 分 发给雇员 |
| 非由雇主收取的小费 | 否(指顾客直接给雇员的小费、放入小费钱箱或结帐时给予的零钱。 (雇主不会干预小费的收取及分配) ) |
| 6. 员工福利 | |
| 结婚馈赠 | 否 |
| 假日旅游套餐 | 否(非金钱利益。由雇主支付的旅费,包括交通、食宿等费用) |
| 即场享用的膳食 | 否(非金钱利益) |
| 以代用券形式提供膳食 | 否(非金钱利益) |
| 7. 法院判定的偿金/终止雇用的款项 | |
| 由法院或审裁处判定为「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的款项 | 是 |
| 代通知金 | 否 ( 不属有关入息的定义(即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中任何一类的支出 ) |
| 遣散费 | 否 ( 有关入息的定义指明不包括这类款项 ) |
| 长期服务金 | 否 ( 有关入息的定义指明不包括这类款项 ) |
| 8. 其他 | |
| 股息收入 | 否 ( 股东收取的投资回报 ) |
| 认股权 | 否 ( 非金钱利益 ) |
| 认股权的利益兑现 | 否 |
| 发还的医疗费用 | 否 ( 根据雇主为雇员购买的保险,由第三者而非雇主向雇员支付的款项 ) |
| 由雇主为雇员直接支付的医疗开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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