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工作时间与加班管理
韩国
工时与休假
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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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时间
法律规定
《劳动基准法》
第2条(定义)
(1)本法所使用术语的含义如下:
8.“规定工作时间”是指根据第50条、第69条正文或《产业安全卫生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工作时间。
第50条(工作时间)
(1)一周的工作时间除休息时间外不得超过40小时。
(2)一天的工作时间除休息时间外不得超过8小时。
(3)计算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工作时间时,为工作目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下的待命时间等视为工作时间。
处罚(第11条):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罚款。
概述
- 长时间工作会损害劳动者的健康和生活,降低生产效率,因此法律规定了一周及一天的工作时间上限。
- 特别是工作时间直接关系到工资,为预防后续纠纷,必须了解并管理工作时间的含义。
劳务管理指南
与工作时间相关的概念
| 分类 | 含义 | |
| 法定工作时间 | 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但法律根据劳动者年龄或工作性质可另行规定法定工作时间 | |
| 普通劳动者 | 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 |
| 加班劳动者(18岁以下) | 每日7小时,每周35小时 | |
| 有害·危险职业劳动者 | 每日6小时,每周34小时 | |
| 规定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时间范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作时间 | |
| 加班时间(超时工作时间) | 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普通劳动者) ※ "短时间劳动者"将超过规定工作时间提供的劳动时间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 |
| 夜间工作时间 | 指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提供的工作时间 | |
| 休息日工作时间 | 指周休日、劳动者日、政府机关公休日及替代公休日,以及根据集体协议或就业规则由劳资双方确定的休息日的工作时间 | |
*2022年1月1日,从5月起,对在工厂、公共设施及大型零售场所工作的人员实施新的休息制度。
“工作时间”定义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的时间
— 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可自由支配而不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的时间属于休息时间,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 待命时间
- 为完成工作而处于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下的劳动者待命时间也属于劳动时间(《劳动基准法》第50条第3款)。
■ 不属于工作时间的时间
- 即使处于工作时间段内,因迟到、早退、缺勤、公务豁免等未实际从事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 工作时间判断案例
| 待命时间 | 处于使用者指挥监督下的待命时间属于工作时间(例如:销售岗位员工因无客户而处于待命状态的时间) |
| 培训时间 | 职务培训、素养教育若由使用者指示·命令进行,且劳动者无法拒绝的,应计入工作时间 |
| 工作会议/研讨会 | 在使用者指挥·监督下以执行业务为目的的情况属于工作时间(但以增进感情为目的的情况不予认定为工作时间) |
| 接待 | 在用户指示或最低限度批准下进行的与工作相关的第三方接待(如买方接待)属于工作时间 |
| 公司聚餐 | 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举行的公司聚餐等活动属于工作时间——即使是非规定工作时间的活动,若强制要求参加则仍属工作时间 |
| 工作餐会 | 与工作内容无关、仅用于提升员工士气和增进感情的聚餐活动不计入工作时间(如下班后的部门聚餐) |
遵守法定工作时间义务
- 普通劳动者应遵守每周40小时、每日8小时的工作时间限制,但经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周最多可达12小时。
受指挥监督的待命时间非休息时间
- 在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下的待命时间属于工作时间,应支付该时间的工资。
- 作业期间虽未实际从事工作的待命时间、休息睡眠时间,只要未能保障自由支配且实质上处于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下,即应认定为工作时间(最高法院2017.12.5宣告2014达74254判决)
案例/问答
■ 公交运输业车辆检查、用餐时间等典型案例
- (认定为工作时间)在用户指挥监督下进行的车辆检查、收费装置安装、燃料加注等作业准备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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