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最低工资下的工作时间记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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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最低工资确实对每小时工作支付,在特定行业中有记录工作时间的义务。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德国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毛额 13.90 欧元 。为确保该最低工资确实对每小时工作支付,在特定行业中有记录工作时间的义务(记录义务)。

在哪些行业必须记录工作时间?

记录义务通常仅适用于劳动性质为零星就业的人员(例外:私人领域的 Minijobber)以及《打击非法用工法》(Schwarzarbeitsbekämpfungsgesetz)中列明的、存在特殊滥用风险的行业。这些行业包括例如建筑业、餐饮及旅店业、货运、运输与物流领域、林业企业、建筑物清洁、展览搭建和肉类加工业。报纸投递员以及快递公司雇员也必须定期记录其工作时间。根据《派遣劳动者法》(Arbeitnehmer-Entsendegesetz),在该法下某一行业的集体协议被普遍适用的情况下,该行业也存在相应的记录义务。

必须如何记录哪些内容?

雇主必须在一张纸条或表格上(参见我们的范本表格 [PDF, 19KB])记录(或让其人记录):

  1.工作时间开始(针对每个工作日)

  2.工作时间结束(同样针对每个工作日)

  3.每日工作时间的时长,即例如工作小时数。注意: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应予扣除;各休息时间的具体时长和安排无需记录。

还需注意的事项:

  1.无论该清单是手写还是机械打印并填写,均无关系。

  2.雇主或雇员的签名并非必需。

  3.雇主必须确保该名单的准确性。

  4.工作时间必须在工作发生之日起第七个日历日届满时之前记录完毕,即在一周后记录。

  5.该文件由雇主保存,并须在海关检查时出示。因此,建议将当前记录随手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