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法定薪酬福利手册 2024(9):陪产假
菲律宾
工时与休假
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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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定义
陪产假是指给予已婚男性员工的带薪休假,以便在其合法配偶恢复期 间和/或护理新生婴儿(包括流产)时提供支持。
B. 适用范围
本福利适用于所有已婚男性员工,无论其雇佣状态如何(例如,试用期、正式、合同制、项目制)。
C. 期限
陪产假允许男性员工在获准不上班的七天内享受全额工资。 此假期在员工妻子分娩后给予,但不妨碍雇主允许员工在分娩前或分 娩期间享受该福利;前提是每次分娩享受的总天数不得超过七天。 如果未使用陪产假,则该假期不得折算为现金。 若男性员工已根据公司政策或集体谈判协议,享有陪产假福利。,则应适用以下规定:
a. 如果现有的陪产假福利高于本规定提供的福利 则以较优的福利为准;并且
b. 如果现有的陪产假少于本规定所提供的假期,则应将现有福利调整至与差额相等的程度。
然而,如果合同、公司政策或集体谈判协议中规定了紧急情况或应急休假,但未对陪产假作出具体规定的,则应完全适用第8187号共和国法案所规定的陪产假。
D. 享受权利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已婚男性员工有权享受陪产假:
1. 他在其子女出生时是雇员;
2. 在他配偶分娩或遭遇流产
3. 他已向雇主在合理期限内申请了陪产假
在其配偶预产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或公司规章制度或集体协议规定的其他期限内,且如发生流产情况,则无需提前申请休假;
4. 他的妻子已经分娩或流产。
为此目的,“同居”是指夫妻共同生活的义务。如果夫妻因工作地点或职业原因未实际共同居住,男性员工仍有权享受陪产假福利。
E. 享受频率
陪产假福利适用于员工的合法妻子且与其同居者前四次分娩。